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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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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8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8日,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2024年12月27日,本次回购(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比例为0.26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25元/股、最低价为30.4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07,719.07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鉴于公司存在前两次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比例为3.0000%,其中4,380,000股为公司前两次回购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8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陈勇波为项目合伙人、代华威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揭明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安排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汪平平接任陈勇波作为项目合伙人、李顺利接任揭明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为公司完成2024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二、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一)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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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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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问题
  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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