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晓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晓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99,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9,9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高晓辉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买入和员工持股平台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减持价格区间:3.18元/股一3.41元/股; (2)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预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高晓辉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高晓辉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