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27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前期,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申请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海越能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董事会正常运行,保障公司治理质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高汉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汉祥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高汉祥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任前学习。高汉祥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如高汉祥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成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高汉祥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后的成员组成如下: ■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高汉祥先生简历 高汉祥,男,汉族,1978年8月出生,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副教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1999年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2004年硕士毕业于苏州大学,2012年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2014年起任教于浙江财经大学,现为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2024-05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海越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 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其中,海越能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不存在因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8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强,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代洁,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总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业绩、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均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护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前期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提议聘请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提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公告》(临2024-039号)。 收到独立董事前述意见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经独立董事认可,决定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5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12月2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补选高汉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高汉祥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业绩、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均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海越大厦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