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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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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164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林炎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管秋生先生、监事郭彦池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董事兼副总经理林炎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366,1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55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986%。
  2、高级管理人员管秋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49,5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5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65%。
  3、监事郭彦池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23%。
  以上计算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3,113,500股。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林炎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管秋生先生、监事郭彦池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股东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林炎明先生、管秋生先生、郭彦池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3、本次拟减持股东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165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宇瞳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875.03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瞳转债”,债券代码 12321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宇瞳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 2029年8月10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宇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5.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50元/股调整为12.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1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40元/股调整为12.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宇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宇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45元/股)的130%(即16.185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宇瞳转债”于2024年11月6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已于2024年11月6日至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宇瞳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宇瞳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4年12月13日为“宇瞳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年12月18日为“宇瞳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自2024年12月19日起“宇瞳转债”停止转股。
  4、2024年12月19日为“宇瞳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宇瞳转债”。
  5、2024年12月2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26日为赎回款到达“宇瞳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宇瞳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宇瞳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 年12月18日收市后,“宇瞳转债”尚有11,417张未转股,本次赎回债券数量为11,417张,赎回价格为100.1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143,755.06元。
  四、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赎回“宇瞳转债”的面值总金额为1,141,700元,占发行总额的0.19%,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赎回完成后,“宇瞳转债”(债券代码:123219)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2024 年12月18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宇瞳转债”转股累计增加48,098,715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五、摘牌安排
  自2024 年12月27日起,公司发行的“宇瞳转债”(债券代码:123219)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宇瞳转债摘牌的公告》。
  六、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2024 年12月18日,“宇瞳转债”累计转股48,098,715股,公司总股本因“宇瞳转债”转股累计增加48,098,715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公司最新的股本情况如下: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为截至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2024年2月8日)的股本情况。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联系邮箱:tzb-1@ytot.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赎回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166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宇瞳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宇瞳转债”赎回日:2024 年12月19日
  2、“宇瞳转债”摘牌日:2024 年12月27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875.03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瞳转债”,债券代码 12321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宇瞳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 2029年8月10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宇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5.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50元/股调整为12.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1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40元/股调整为12.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宇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宇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45元/股)的130%(即16.185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宇瞳转债”于2024年11月6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已于2024年11月6日至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宇瞳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宇瞳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4年12月13日为“宇瞳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年12月18日为“宇瞳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自2024年12月19日起“宇瞳转债”停止转股。
  4、2024年12月19日为“宇瞳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宇瞳转债”。
  5、2024年12月2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26日为赎回款到达“宇瞳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宇瞳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宇瞳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赎回结果
  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 年12月18日收市后,“宇瞳转债”尚有11,417张未转股,本次赎回债券数量为11,417张,赎回价格为100.1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143,755.06元。
  四、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宇瞳转债”将不再继续流通或交易,“宇瞳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4年12月27日起,公司发行的“宇瞳转债”(债券代码:123219)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联系邮箱:tzb-1@ytot.com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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