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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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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65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0.00元/股(含),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2024年12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14.27元/股、最低价格为160.55元/股,回购均价为183.1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52,171,6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284,8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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