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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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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香港新年前夕”期间不开放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旗下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交易类业务。
  适用基金范围:
  ■
  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或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确认失败。2025年1月2日(星期四)起,上述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交易类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如遇该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或处于封闭期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旗下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交易类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时间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下列节假日期间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
  *注:上述节假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期间,当日全天均将不开放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交易类业务。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该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或处于封闭期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2025年“元旦”假期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5年1月2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
  (2)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公告》及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公告》,本基金对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进行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A类或B类基金份额总金额均应不高于1000万元;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A类或B类基金份额总金额均应不高于100万元(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计算)。
  自2025年1月2日起,本基金继续执行上述限额。如该申购业务上限发生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4年12月30日15:00点前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31日)开始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4年12月31日15:00点前赎回本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即2025年1月2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根据《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快速赎回的份额,自快速赎回之日起(含当日)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4)2025年1月1日投资者提交的开户、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至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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