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
提示公告

  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
  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道琼斯;扩位简称:道琼斯 ETF;基金代码:5134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鹏华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
  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下述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港股通恢复服务之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
  ■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下述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港股通恢复服务之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
  ■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年末及2025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场内简称为“恒生央企”。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下述2024年末及2025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
  若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下述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港股通恢复服务之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
  ■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下述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类型和开放状态以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实际情况为准),并自港股通恢复服务之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
  ■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扩位简称为香港消费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为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下述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港股通恢复服务之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下述2024年末及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港股通恢复服务之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
  ■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