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7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宋芸芸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宋芸芸女士简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 件 宋芸芸女士简历 宋芸芸,女,1977年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启东华联支行副行长、南通城东支行公司业务部副主任,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6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信息科技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应急补充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召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还审阅了《江苏银行关于2024年度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江苏银行关于2024年代销理财产品业务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8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部大厦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并于现场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登记资料(除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三)登记时间 2025年1月9日至1月10日、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部大厦3222室。 电子邮箱:dshbgs@jsbchina.cn。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符合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部大厦3222室 邮编:210001 联系人:董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25-58588351、58588047 电子邮箱:dshbgs@jsbchina.cn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