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4年12月27日起,农业银行将代理销售公司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Y类份额(02294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境内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 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场所同时开放的每个交易日,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中有一个或多个因节假日而休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该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对基金投资所处主要市场的休市日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并自下列休市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该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境内外主要市场休市日安排如下: ■ 投资者可访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www.ccb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5年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境内节假日休市外,还将在下列主要境外交易市场节假日暂停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交易类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 注: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或者其他状况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赎回、定投等交易类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www.ccb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增民生银行为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Y类份额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4年12月27日起,民生银行将代理销售公司旗下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Y类份额(02294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管理人自2024年12月30日起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要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万元(可以达到1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本公司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管理人自2024年12月30日起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要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500万元(可以达到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本公司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3)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在中国建设银行销售渠道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在中国建设银行销售渠道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业务参照其他相应公告执行。 (2)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在中国建设银行销售渠道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5000万元(可以达到5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本公司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3)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在部分销售渠道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针对的是除了中国建设银行的其他销售渠道,生效日为2024年12月30日,其他业务参照其他相应公告执行。 (2)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在除了中国建设银行的其他销售销售渠道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500万元(可以达到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本公司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3)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次开放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5个交易日),是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二十三个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期,也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二十三个开放期。 (3)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3个月的期间。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该日3个月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该日3个月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交易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交易日、不超过二十个交易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交易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5个交易日)为本基金第二十三个开放期,投资人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1元人民币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3.2.1前端收费 ■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销售机构另有规定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高于1份的,从其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率1.5%;持续持有期满7日但持有不满一个封闭期的(包括申购后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0.1%;持有满一个封闭期的,不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满7日但持有不满一个封闭期(包括申购后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基金份额)的,并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无。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本次开放期申购和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站地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