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4人,董事钱建林、鲍继聪、李自为、谭会良、张建峰、陆春良,独立董事蔡绍宽、杨钧辉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孙建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顾怡倩、财务总监吴燕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注:关联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注:关联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8、议案名称:关于优化调整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 1: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亨通光电586,229,925股,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光电95,294,433股,亨通集团和崔根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亨通光电681,524,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3%,因此将崔根良先生纳入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计算。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万晓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