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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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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变更为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24年12月25日,由集合计划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集合计划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统计了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参加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共计62,452,696.96份,占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121,218,232.36份的51.52%,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规定的有关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62,285,006.98份,反对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167,689.98份。同意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集合计划份额的99.73%,达到参加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上述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变更为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赎回选择期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对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管理人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7日设置2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赎回选择期期间,可供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转出等),选择期内赎回不收取赎回费。拟赎回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应在不晚于2024年12月27日15:00前提交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时间。
  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的持有人,其持有的份额将默认结转为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集合计划管理人可豁免《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2、本集合计划转型变更的相关安排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本集合计划的正式转型,详见本管理人后续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65,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关于警惕假冒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
  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近日,有不法分子通过假冒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员工,利用短视频或直播等引流,诱骗投资者加入在一企聊等社交软件(或者由所谓客服人员直接发送的软件)建立的投资交流群或学习群,诱骗投资者下载假冒交易APP签订虚假合同、参与虚假投资,甚至直接骗取现金。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在此,我司郑重提示如下:
  一、具体仿冒情况
  (一)假冒我司从业人员
  不法分子盗用我司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和肖像,未经我司授权建立群聊、直播间(含抖音、快手直播间等),冒充我司工作人员开展非法证券活动。
  群聊软件多由所谓客服以安装包或链接方式发送,名称为“财经社交”“财智联盟”等,并不断变化;群名或直播间名称包含“招商致远俱乐部”“乔帮主”“VIP”“大户室”等字眼。
  (二)假冒交易APP
  不法分子诱骗投资者参加学习群等获取信任后,通过所谓客服将“交易软件”安装包或安装链接发送至投资者,并诱导投资者安装。“交易软件”的名称为“招商致远”“ZS-ZY-PRO”“vip大户室”“招证大户室”等,并不断变化。上述交易软件中的证券价格波动及证券交易并非真实交易数据,是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不法分子通过所谓“投资建议”“专业荐股”等取得投资者信任后,诱导投资者转账至某公司账户或者由虚假客服人员上门提取现金。
  (三)假冒我司营业执照、印章、法定代表人信息,签订虚假合同文件,文件名称:《招商致远资管交易账户用户协议》《保密承诺书》等。
  二、相关重要提示
  我司法定名称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http://amc.cmschina.com”,官方客户服务热线为“95565”,微信公众号“zszqzg”,我司未提供手机交易软件下载服务,仅通过支付宝、天天基金等平台的认证账号开展直播,请注意甄别账号主体。
  敬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辨识真伪,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我司官方网站http://amc.cmschina.com、客户服务热线“95565”或亲临我司进行查询与核实。
  对于任何假冒我司及/或我司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投资者若发现有假冒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工作人员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请留存相关证据并致电95565或联系本公司工作人员。如确属非法证券行为,投资者应立即主动向公安部门、监管部门报案,本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特此声明。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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