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汇泽”)的通知,获悉盛屯集团、盛屯汇泽分别将其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100万股、45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此外,盛屯集团、盛屯汇泽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70万股、450万股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4日,盛屯集团、盛屯汇泽分别将其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100万股、45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4日,盛屯集团、盛屯汇泽分别将其持有的1,170万股、45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8%,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对应融资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752.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1.99%,占公司总股本的9.56%,对应融资余额为72,181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