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12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福新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对“福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福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12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福新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福新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12月29日(含2024年12月2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3-89100971 咨询邮箱:zqsw@fulai.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