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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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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郑守光因其他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郭睿峥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公司现有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地块中的空余土地,实施主体由雪人氢能变更为雪人股份;同时,针对公司拟重新分配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即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减金额1.70亿元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性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敞口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等授信业务。
  震巽发展和雪人制冷作为授信共享申请人共同向浙商银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共享授信额度。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震巽发展、雪人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雪人制冷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需,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震巽发展、雪人制冷的上述共享授信额度内新增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自每笔贷款到期日或其他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9日(星期四)15: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工业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发展趋势,旨在加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程。同时,实施主体的变更仅限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而重新分配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事项是基于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作出的,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文核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止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总金额为人民币148,527,181.08元,其中: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现变更为公司现有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地块中的空余土地。鉴于此,公司将实施主体由雪人氢能变更为雪人股份。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
  单位:元
  ■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项目实施方式亦相应发生变更,由原先计划购置土地转为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扩建。这一变更使得原定的土地购置费用以及土建建设费用得以节约。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在氢燃料电池系统装备制造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着重于氢燃料电池电堆、氢能相关装备的研发工作。基于此,公司未来将在氢能相关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因此,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重新分配,拟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调减,调减部分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变更审议及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新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将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向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自规局等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建设审批等相关手续。
  二、变更募集资金的原因
  (一)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原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建设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雪人氢能,建设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该项目原计划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该项目建设期36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2.99%,投资回收期(静态,含3年建设期)6.68年。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后续将在履行招拍挂程序后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已获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编号:2104-350112-04-01-261117)。
  (2)实际投资情况
  在本项目土地成片开发规划与土地控规办理过程中,福州滨海新城建设范围扩大,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到福州新区政府管辖范围内。因涉及到福州新区整体规划调整事宜,本项目成片开发规划与土地控规办理手续受到影响,项目报批与土地招拍挂程序延后。因土地的审批手续晚于预期,导致上述募投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截至2024年12月20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总投入1,992.90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1,864.34万元,购买燃料电池电堆设备128.57万元。上述项目建设已形成资产将由公司向雪人氢能购买,募集资金已投入的金额将延续至调整后募投项目的投入。
  2.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原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建设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雪人氢能,建设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该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研发中心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含量,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后续将在履行招拍挂程序后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已获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编号:2104-350112-04-01-975893)。
  (2)实际投资情况
  由于土地的审批手续晚于预期,导致上述募投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总投入1,544.1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和安装”主要是购买设备投入金额为949.8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主要是购买氢能项目相关产品投入金额为594.23万元。上述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将由公司向雪人氢能购买,募集资金已投入的金额将延续至调整后募投项目的投入。
  3.未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未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余额为514,630,015.10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105,852,916.6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777,098.44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变更募集资金的原因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原定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截至募集资金到账时,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土地尚未办理完成土地成片开发规划、土地控规以及土地征迁等手续,需完成上述手续后方可进行土地招拍挂程序。
  一方面,在本项目土地成片开发规划与土地控规办理过程中,福州滨海新城建设范围扩大,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到福州新区政府管辖范围内,因涉及到福州新区整体规划调整事宜,本项目成片开发规划与土地控规办理手续滞后。另一方面,募投项目涉及的土地上尚未完成坟墓群等附着物征迁工作,土地征迁难度大,使得项目报批与土地招拍挂程序延后。在此期间,公司在积极努力推动上述问题解决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备选方案,持续评估其他土地地块或其他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一方面,公司组织专业团队对周边区域进行了深入调研,评估了不同地块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配套设施等因素,以期找到更适合项目建设的备选地块。另一方面,公司也探讨利用现有自有土地的空余空间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基于募投项目建设时间的延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确定性与可行性考虑,拟将建设地点变更为公司现有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地块中的空余土地,以上调整符合工业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方向,也可以更快地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因此,实施主体由雪人氢能转变为雪人股份。
  三、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一)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投资及建设年产1万台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生产基地。实施主体为雪人股份,建设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项目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该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构成如下:
  ■
  项目建设期为三年,方案设计、评审预计在2025年6月前完成,厂房、公用工程配套建设工期预计为27个月,预计于2027年11月开始设备安装调试,2028年5月开始试生产,2028年7月正式投产。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重点支持发展产业的政策导向
  为实现汽车产业弯道超车,调整国内现有能源结构,我国将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定位为重点支持发展产业。本项目发展的氢能及燃料电池,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能确保市场长期发展稳定,享受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保障。
  ②项目产品符合燃料电池产品发展趋势
  汽车电动化技术路线已经明确,燃料电池汽车为重点发展的技术路线之一。“十五五”期间,大功率将成为燃料电池的发展趋势,燃料电池还将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船舶等交通领域,以及分布式发电和建筑热电联供等领域,助力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我国将重点支持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本项目主体雪人股份利用自身在全球的研发布局,引入全球先进燃料电池技术在本地进行产业化,有利于快速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国家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推动燃料汽车的规模化应用,未来在碳中和发展目标的推动下,燃料电池还可应用到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③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雪人股份通过多年的行业积累,目前已经构建了完整的上下游产业合作关系。本项目建设完成,将进一步扩展上游业务领域,把控燃料电池电堆、双极板等核心技术领域,完善企业自身的供应链,降低产品供应成本,有利于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上下游合作开发效率,加快新产品开发流程。
  ④雪人股份具备成功实施该项目的实力
  A.具有良好的产品技术积累
  雪人股份长期专注于热能动力技术研究,致力于发展节能环保的制冷产品与新能源产品,在氢燃料电池系统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通过参股收购以及自主研发结合的方式掌握了国际领先的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与零部件制造技术,2015年以来不断取得国家科技部、工信部以及福建省发改委的项目支持与认可,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氢燃料动力系统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自主研发实力。目前公司氢燃料电池系统功率覆盖30-200kW范围内多个规格,产品性能在全球都极具竞争力。
  B.具有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先进的制造平台
  雪人股份致力于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具备成熟完善的产品制造管理体系与国际顶尖的精密制造装备。公司已取得汽车行业的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同时获得了CE认证,ASME设计与制造许可证。公司重视工厂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先后从德国、日本、奥地利等国家进口当今世界最先进、高精度、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可以实现仿真模拟,在线检测,工艺过程监控。有效的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产品的精密制造提升质量,同时实现生产过程的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目标。
  C.具有优秀的人才队伍
  雪人股份在日本、瑞典、意大利等国建立研发中心,广泛吸收全球先进技术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和快速学习能力的稳定优秀人才队伍,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态、积极开发新型产品,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做支撑。公司的优秀人才队伍完全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D.具有市场开拓基础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销售与产品支持、技术拓展服务紧密结合。本项目生产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将大量搭载在氢燃料电池冷藏车上,与原主营业务下游冷链物流市场有一定的关联性。公司在冷链物流行业有较多的客户积累,产品广泛应用于冷链物流市场。随着冷链物流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提高,及相应的环保法律法规趋严,未来传统冷藏车会逐步向清洁能源转型。雪人股份凭借着在冷链物流行业的长期积累,旗下的氢燃料电池冷藏物流车将在未来的转型替代中占得先机。
  (2)投资项目的选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雪人股份,项目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建设面积约3,300平方米,该建设项目的土地为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无需从第三方处获取。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①市场风险
  市场低于预期风险。目前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仍是一个政策主导型市场,如果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政策力度不及预期,各地政府用于示范应用的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少于前期规划,企业面临下游市场下滑的风险,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导致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不及预期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市场竞争风险。在燃料电池产业领域,国内外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国外丰田、巴拉德等企业已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在技术和成本优势上将会对国内市场形成较大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内亿华通、爱德曼、上海重塑等龙头企业纷纷扩大自身产能,在技术升级、成本控制能力上也不断提升,对本项目产品将形成挤压之势,市场份额可能面临被蚕食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市场评估,加强风险识别、分析、评估等环节的管控,提高企业市场风险管理防范能力。一是不断加强企业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实时关注新能源汽车及燃料电池市场走向,认真识别、分析评估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对企业产能布局及技术路线进行调整,深入挖掘市场的切实需求,以更好的为其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及时关注竞争对手动态,重点关注竞争对手产能布局、技术研发及重点客户布局,提前进行技术工艺升级,调整产能布局,在巩固细分市场的同时,挖掘潜在的新客户,不断开拓新的市场。
  ②技术风险
  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的各项性能参数,包括能量效率、功率密度、低温启动性能以及关键材料和部件的成本降低和耐久性提升,均是氢燃料电池系统大规模商业化的必备基础。随着近年来燃料电池领域的新进入者快速增加,各大主机厂和系统生产企业不断加大对燃料电池领域的资源投入,公司能否持续对新一代产品的研发提前布局和规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燃料电池电堆的部分关键材料和部件还需要采用进口产品,如果主要部件出现供应短缺、质量瑕疵或产业化不及预期等问题,将可能导致部分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产品一致性和可靠性不足等,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采取多元化策略、梯度化布局的战略。在技术路线上要基本覆盖目前市场主流燃料电池技术路线,针对成熟度很高的技术分布较少的研发力量,具有一定成熟度的技术分布较大技术力量,成熟度较低、前瞻性技术要实时关注跟踪,进行前瞻性布局。此外,加快建立研发管理体系,打造核心的研发团队。
  同时借助外力,加快自身技术储备。一是通过在关键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上深化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缩短研发周期,减少研发成本。二是实时关注行业内企业或其他机构研发状况,在关键技术的突破中,运用资本运作获取技术资源。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如下:
  ■
  (二)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7,000.00万元,该研发中心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多功能实验室,包括膜电极研发实验室、膜电极&单电池制造实验室、燃料电池电堆组装室、燃料电池电堆&膜电极测试室、电堆与系统仿真实验室、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零部件研究实验室、氢气压缩与液化技术研究实验室,开展高功率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氢气压缩、氢气液化等相关装备的研发;
  (2)建设面积约3,500平方米的研发中心大楼一栋和相应的实验室;
  (3)新增先进的研发实验设备58项,新增设计与开发软件10套。
  (4)其他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等。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雪人股份,项目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该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5年,预计2025年7月开始实施,2027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2028年7月,研发项目实施完毕。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
  ①本项目属于国家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符合各项政策导向
  氢能产业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国家为鼓励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其中,《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要依托龙头企业整合行业优质创新资源,布局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撑行业关键技术开发和工程化应用;《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明确要依托龙头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实现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产品研发突破。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企业发展步伐与国家战略导向协同共进,推动我国氢燃料电池电堆与系统产品性能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
  ②公司拥有专业研发人才,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公司长期从事压缩机研发制造及燃料电池相关产品的研发,自创办以来,一贯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积极创新人才培养举措,并在国外多个发达国家建设了技术研发中心。截至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一支求真、务实、创新、高效的优秀人才队伍,高科技人才数量高达800余人,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③公司长期从事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相关产品研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经验支持
  雪人股份于2015起就开始涉足氢燃料发动机研发,在氢燃料电池系统领域及上游零部件产品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多年来深度布局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相关零部件环节技术,2018年7月雪人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项目列入国家工信部《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和工艺示范应用推进计划》,是福建省两项入选项目之一。雪人氢能动力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已被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目前在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领域已拥有140项专利技术储备,可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经验支持。
  ④公司与高校及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资源优势
  雪人股份目前已经与中国、美国、韩国、德国多家学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以此作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助力公司持续获得新的核心技术,增强公司长期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经济、社会效益,公司在技术上、人才上具有综合优势。所以本项目是可行的,并对国内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和雪人股份的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投资项目的选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雪人股份,项目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建设面积约3,500平方米,该建设项目的土地为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无需从第三方处获取。
  (3)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以及建成后科研项目的研发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在研发管理方面需要合理的组织安排人员,指挥协调各项开发工作;研发周期中有许多不可预知的问题出现,都产生难以预见的不确定性因素。虽然公司已经通过多个产品的成功研发,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随着公司规模、产品增多、人才结构的不断变化等,仍需要加强对研发的管理,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针对研发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研发管理制度,强化对研发过程的管理;通过人才引进以及培养,提高研发队伍的能力与水平,同时通过各种激励机制,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吸收和学习先进的研发技术和管理理念,保持“持续的学习与创新能力”的竞争优势,为项目实施创造好的条件。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研发中心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含量,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工业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发展趋势,旨在加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程。同时,实施主体的变更仅限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而重新分配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事项是基于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作出的,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事项。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东北证券对雪人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巽发展”)、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共同签订《授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作为授信申请人拟向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敞口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等授信业务。
  震巽发展和雪人制冷作为授信共享申请人共同向浙商银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共享授信额度。公司为震巽发展、雪人制冷的上述共享授信额度内新增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自每笔贷款到期日或其他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震巽发展
  1、名称: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3、法定代表人:陈玲
  4、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2年8月9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冷服务;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9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75.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577.52万元,震巽发展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震巽发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雪人制冷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9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8,199.1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279.54万元,雪人制冷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制冷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及雪人制冷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震巽发展、雪人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雪人制冷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需,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震巽发展、雪人制冷的上述共享授信额度内新增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自每笔贷款到期日或其他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2,933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0,87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12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5年1月9日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9日(星期四)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5年1月9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
  2.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5年1月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电子邮箱:snowman@snowkey.com;
  9.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10.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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