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全权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9日 至2025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 3、登记时间:202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晨阳 电话:0510-88109915 传真:0510-88109915 邮箱:dongshihui@xinri.com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 4、邮政编码:214105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修订《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原经营范围为: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观光敞车及其零部件、蓄电池及充电器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共享自行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拟调整为: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调整内容最终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前述经营范围调整情况,并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董事会拟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股东大会”变为“股东会”、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三、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及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