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8号)核准,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主要股东,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受让本公司65,925,21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30.3104%)。 本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本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