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6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自2024年12月27日(含)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该基金不开放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该基金是否开放。本公司已于前期发布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公告》,由于基金列表有所调整,自2024年12月25日(含)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相关安排更新如下:
  一、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如下:
  ■
  注:
  1.上述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待交易所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出台后,如2024年12月30日、12月31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的,本公司将另行通知,否则本公司不再通知。
  二、适用基金范围及开放安排
  (一)适用基金范围
  1.合同约定不开放的基金
  下列基金根据合同约定于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
  ■
  2.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开放的基金
  根据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下列基金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是否开放。基金管理人决定下列基金于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
  ■
  ■
  3.基金管理人决定开放的基金
  根据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下列基金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是否开放。基金管理人决定下列基金于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
  ■
  (二)开放业务相关安排
  1.若上述基金在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则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如开通)、基金转换(如开通)等交易类业务,并自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但本公司有权对合同约定“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开放”的基金的开放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2.本公告列表仅包含本公司现行管理的基金,后续新发行的基金或新增基金份额类别如在基金合同中约定遇到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或“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开放”的,如管理人未公告,则默认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如开通)、基金转换(如开通)等交易类业务,并自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3.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 敬请投资者尽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业务的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咨询相关情况。
  2.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500元,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5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12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4)咨询方式
  a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 1分 很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点击星星就可以评分了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