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盐城鼎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鼎爱”,现已更名为陵水鼎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股份35,55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6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盐城鼎爱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8,617,132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盐城鼎爱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2月23日,盐城鼎爱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0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持股比例由4.1266%变更为3.1275%。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现将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系通过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盐城鼎爱合伙人依据其在合伙企业中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减持,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股份情况及减持结果如下: ■ 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股份数量和减持数量均以其在盐城鼎爱中认缴出资比例计算所得,减持结果中可能出现盐城鼎爱减持数量与所列单一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测算减持总数不符的情况,均因计算过程中取整数位所形成。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