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8号秦安股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MING TANG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锐女士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实施春节前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游、徐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