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周玉薇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佟西涛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内部工作调整,指派王涛接替周玉薇作为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本次变更后,公司2024年年报相关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涛、佟西涛。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王涛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更换过程中相关工作有序交接,本次更换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