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关于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0)详见2023年12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12月26日,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和2024年9月20日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及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产品及“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12月23日赎回,合计收回本金30,000万元,合计获得收益84.40万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三、备查文件 本次赎回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