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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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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只针对机构投资者。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目前仅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4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调整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单个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由不超过5,000,000.00元(请参见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0日发布的《中加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调整为不超过1,000,000.00元,如单日单个机构投资者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任一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请金额超过1,000,000.00元,注册登记机构将有权对该机构投资者当日提交的单笔或多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进行拒绝,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此次限购针对所有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暂不受理机构投资者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限制不变。 (3)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上述限制。 (4)在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5)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加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或简称“议案”)。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22日17:00截止。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4年12月23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2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743,125,524.69份。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及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42,999,339.4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8%,达到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开会方式)的法定召开条件。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为: 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42,999,339.45份,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同意本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占参加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份额的100.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12,500元,合计19,5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终止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与基金财产清算的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将从2024年12月24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申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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