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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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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重庆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重庆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对公司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出具的《关于对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参与北大医药间接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通过你公司完成对北大医药的间接收购。
  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期间,因证券公司强制平仓、司法拍卖,导致你公司持有北大医药股份累计变动2,140.39万股,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3.59%。上述行为发生在平安人寿收购北大医药后的18个月内,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股东作出,公司将敦促相关股东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重庆证监局《关于对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名称: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
  (二)变动情形:股份减少
  (三)变动原因:触及融资融券协议约定、被冻结股票被司法执行处置
  (四)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1、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注1]: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西南合成因触及融资融券协议约定,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5,944,1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注2]:2023年10月,西南合成因被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减少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9%。
  2、股东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相关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西南合成本次持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西南合成持股变动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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