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5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监事会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不含特别决议事项,无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仅改选一名监事,不适应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月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纪晓菲、宋秋娟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传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邮编:266300 现场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45”,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 2.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为止。 4.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5.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5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2024年12月18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监事会《监事会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监事会就《关于改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事宜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提议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