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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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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4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兴蓉公司)1.13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山南兴蓉公司其他股东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1%提供同等反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公司)的四笔银行贷款合计4.64亿元按持股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营津膜公司其他股东上海迪禹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40%提供同等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9)。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和贾飒飒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1月7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4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中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兴蓉公司)申请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公司)申请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排水公司对山南兴蓉公司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排水公司拟为山南兴蓉公司向西藏银行山南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1.135亿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7日 3、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泽当街道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楼 4、法定代表人:许磊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持股99%,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持股1%。环境建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8、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山南兴蓉公司于2023年年底成立,2023年无经营数据。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4,884.73万元,总负债55.08万元,净资产4,829.65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7.00万元,利润总额35.00万元,净利润29.65万元。 9、截至目前,山南兴蓉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银行贷款情况 山南兴蓉公司系排水公司与环境建设公司为实施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而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山南兴蓉公司于2024年10月与西藏银行山南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申请贷款1.135亿元。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排水公司拟为山南兴蓉公司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债权人: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 2、债务人: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方式及金额:保证人对主合同项目的本金1.135亿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期限: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反担保安排 山南兴蓉公司其他股东环境建设公司按持股比例1%提供同等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公司对东营津膜公司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公司的四笔银行贷款(金额合计4.64亿元)按持股比例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东营津膜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3、住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4、法定代表人:王永强 5、注册资本:人民币4,980万元 6、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水处理、污水处理设备、超滤膜、微滤膜及膜组件销售,水处理技术方案设计及工艺设计;膜单元装备集成及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服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污泥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上海迪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禹)持股40%。上海迪禹系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8,525.88万元,总负债51,489.27万元,净资产7,036.61万元;2023年度(自购买日至年底)实现营业收入6,383.65万元,利润总额70.37万元,净利润-28.99万元。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60,697.10万元,总负债52,706.72万元,净资产7,990.3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786.70万元,利润总额1,000.71万元,净利润953.77万元。 9、截至目前,东营津膜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四笔银行贷款,包括:东营津膜公司向工商银行东营东城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2.90亿元;东营津膜公司向工商银行成都东大支行申请的两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均为2,000万元)以及一笔固定资产贷款(金额1.34亿元),合计1.74亿元。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拟就东营津膜公司上述四笔贷款分别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2、债务人:东营津膜环保科技公司。 3、担保方式及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60%对东营津膜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784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限:自债务人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其他股东担保安排 上海迪禹按持股比例40%对东营津膜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同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排水公司本次为山南兴蓉公司申请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山南兴蓉公司筹措资金,保障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顺利实施。山南兴蓉公司为排水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运行稳定,项目建设有序实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随着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后续建成投运,将进一步提升山南兴蓉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同时,本次山南兴蓉公司其他股东环境建设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了同等的反担保,相关安排公平对等。 公司本次为东营津膜公司申请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东营津膜公司筹措资金,提高日常运营资金安全保障。东营津膜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东营市东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生产运行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东营津膜公司其他股东上海迪禹按持股比例为东营津膜公司相关贷款提供了同等担保,相关安排公平对等。 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12,794.61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1,984.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1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1%。公司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或诉讼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保证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4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2025年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27,374万元,其中2025年预计发生额22,789.15万元,主要包括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关联人物业、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销售产品及商品。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贾飒飒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2025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总额约27,374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金额6,597万元、租赁关联人物业的金额3,582万元、向关联人采购材料的金额12,221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金额4,18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的金额794万元。 注2:允许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内按规定进行调剂。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指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雄正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1号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及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研发、制造;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计量仪器、水处理剂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施工及安装;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环境集团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 月30日,总资产920.51亿元,净资产294.70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8.53亿元,净利润15.5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环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环境集团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袁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望丛东路9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水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 月30日,总资产2.64亿元,净资产1.97 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汇锦水务公司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汇锦实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汇锦水务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和依据确定: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行业市场公允价格标准进行;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起草与签订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生效条件、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关联人物业、向关联人采购材料以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 (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5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5年1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5年1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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