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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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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4-09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胡一元先生、副总经理葛炳东先生、副总经理高洪

  卓先生、副总经理李传平先生出席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健、邢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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