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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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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八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恢复并限制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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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并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20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对上述业务进行限制,具体如下:

  自2024年12月20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人民币)或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C的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美元现汇)的申请金额应不超过14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24年12月25日为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4年12月25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基金境外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交易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机构

  执行董事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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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和达药谷一期项目和孵化器项目,项目类型属于产业园区。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为杭州和达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统筹机构)、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达药谷一期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杭州和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孵化器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运营管理能力稳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稳定。

  三、运营管理机构执行董事变更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8日收到杭州和达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工作调整,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由汪晖变更为许伶俐。

  许伶俐,男,1977年6月出生,中国籍,2000年1月至2004年6月就读于浙江工商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就读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杭州久新塑胶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9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杭州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7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杭州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2022年12月,就职于杭州和达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2月至2024年11月,就职于杭州和达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至今,就职于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和达药谷一期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执行董事变动系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六、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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