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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取得5亿元新增融资支持
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76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取得5亿元新增融资支持

  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及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分别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浦银金租为上述企业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融资支持,由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融资业务办理标志着公司信用及融资功能正在全面修复,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本次公司为森达源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879.08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南山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335.3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2,845.3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033,477.11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累计金额为1,689,524.17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43,952.94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森达源煤业向浦银金租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向浦银金租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浦银金租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10%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申请办理。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并与浦银金租签署了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森达源煤业基本情况

  森达源煤业,注册地址:长治市沁源县王陶乡王陶村,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4年9月末,森达源煤业资产总额189,910.36万元,负债总额43,648.60万元,净资产146,261.76万元,资产负债率22.98%;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980.66万元,净利润13,992.35万元(未经审计)。

  2.南山煤业基本情况

  南山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宋四祥,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4年9月末,南山煤业资产总额168,372.13万元,负债总额103,092.98万元,净资产65,279.15万元,资产负债率61.23%;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189.32万元,净利润3,819.60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赵凯,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4年9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419,931.05万元,负债总额218,575.38万元,净资产201,355.67万元,资产负债率52.05%;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1,891.12万元,净利润13,052.40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森达源煤业向浦银金租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向浦银金租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浦银金租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10%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

  四、本次担保合理性

  本次新增融资业务标志着公司信用及融资功能正在全面修复,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有助于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更充裕的资金支持,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且对应担保为公司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033,477.11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193,709.15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95,983.86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99,831.16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93,701.34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50,25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84%、总资产的18.99%,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589,693.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7%、总资产的14.85%;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93,70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总资产的0.88%。

  六、公告附件

  1.董事长批准文件;

  2.森达源煤业、南山煤业、张家港华兴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7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至2.62元/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住楼市股市”及国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强化上市公司价值管理工作精神,充分体现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89元/股上调为2.62元/股(即:本次上调方案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75元的150%)。

  2.除上调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 本次上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可进行实施。

  一、本次上调回购股份上限的必要性和具体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住楼市股市”及国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强化上市公司价值管理工作精神,充分体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89元/股上调为2.62元/股(即:本次上调方案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75元的150%)。

  上调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按上调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仍需要回购数量约103,420,695股至294,260,389股,累计回购数量约为307,028,695股至497,868,389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1.38%至2.24%。本次回购具体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7月2日、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9)、《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3,6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元/股,最低价为1.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9,037,780.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上调回购股份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上调回购股份上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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