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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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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更换评估机构的公告

  1.基础设施基金基本信息

  ■

  2.更换评估机构的原因和依据、更换时间

  本基金评估机构,即对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机构。本基金自申报期及设立以来,初始评估机构为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机构已为本基金连续提供评估服务3年。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十一条“评估机构为同一只基础设施基金提供评估服务不得连续超过3年”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审慎开展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并履行了适当的内部程序后,决定将本基金评估机构更换为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构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及批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上述变更自2024年12月17日起生效。

  3.有权机构的决策程序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事项已根据基金管理人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适当审批。

  4.新任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13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联系人:袁秀莉

  电话:13612930413

  传真:010-65547182

  5.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不涉及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方法的改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7.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4年12月1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银行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可享受申购补差费率折扣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银行为准。各基金费率请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在活动期间,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新上线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同样适用上述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自2024年12月19日起开始,如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招商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站: www.cmbchina.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道琼斯;扩位简称:道琼斯 ETF;基金代码:5134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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