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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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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4-06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2024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国统股份为子公司安徽卓良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天山建材持有公司30.21%的股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大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30(星期一)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4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7日,每日10:00-13:00、15:00-17:00。

  (二)会议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邮编:830063)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2月27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0063,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24年12月24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4-05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以紧急会议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董事应到会8人,实到会8人,分别为:姜少波先生、王出先生、杭宇女士、马军民先生、王相品先生、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姜少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卓良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都支行申请1,2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2024-06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4-06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卓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卓良”)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都支行(以下简称“桐城农商行”)申请了1,2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用于安徽卓良的生产经营周转,贷款担保方式为以安徽卓良项下的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及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保证方基本情况

  安徽卓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10,204.08万元,住所为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和平东路10#,法定代表人都昌杰,主要从事脚手架及模板的设计、生产、销售、租赁及劳务搭设。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安徽卓良总资产为18,800.47万元,净资产为15,021.3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0.63万元,营业利润-3,926.59万元,实现净利润-3,949.35万元,资产负债率20.10%。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安徽卓良总资产为18,628.38万元,净资产为13,812.8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13.97万元,营业利润-1,456.12万元,实现净利润-1,208.43万元,资产负债率25.85%。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卓良51%的股权,都昌杰持有安徽卓良49%的股权。

  是否提供反担保:安徽卓良以项下资产提供反担保。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事项:公司为安徽卓良向桐城农商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保证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次借款主合同及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等事项将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保证数量及逾期保证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47,930,7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87.54%,均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对子公司的担保。若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不变。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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