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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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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3)本基金的所有直销网点及代销机构自2024年12月20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 日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 A 类、B类的多笔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仅适用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金额大于5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500万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从登记在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请将被全额确认失败。

  (4)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

  (5)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gf.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银河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银河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cgf.cn

  客服电话:400-820-0860

  2、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风险提示: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不含12月20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5)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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