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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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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微电子”)拟将2022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381,586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进行注销。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共381,586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03,885,524股减少为103,503,938股,注册资本将由103,885,524元减少为103,503,938元。(不包含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2022年回购计划已回购尚未使用的381,586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7日和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11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3年6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34,596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1.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00元/股,最低价为28.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22,422.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4,596股,其中865,122股已完成授予登记,尚未使用的381,586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人,本次归属股票的数量为187,888股,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381,586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及公司价值,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剩余381,586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03,885,524股减少为103,503,938股,注册资本将由103,885,524元减少为103,503,938元。(不包含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只实施了一期股份回购计划,公司总计回购股份1,434,596股。其中: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已使用865,122股;②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使用187,888股;③本次拟注销381,586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0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使用或注销完毕,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不包含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其中限售流通股674,796股不得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由公司回购注销。

  3.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备案等事宜。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381,586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及注销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微电子”)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涉合计674,796股(经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8962元/股(经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

  同时,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剩余381,586股库存股进行注销。

  综上,合计1,056,382股股份将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885,524股变更为102,829,14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由103,885,524元减少为102,829,142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账户中剩余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8-63072200-828

  5、电子邮箱:twdzdbyx@163.com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微电子”)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涉合计674,796股(经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剩余381,586股库存股进行注销。

  综上,合计1,056,382股股份将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885,524股变更为102,829,14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由103,885,524元减少为102,829,14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情况

  因成都市行政区域规划调整,取消公兴街道,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有关条款的修订对照表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后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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