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李丽璇女士、谢创鸿先生、吴友武、曾旭钊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郑栩栩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3:00在巨轮智能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通知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办理。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本次选聘采用招标方式,最终评定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一中标人,公司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 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4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9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11,551.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779.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10万元。

  2023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5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7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正武,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家,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成光:2020年12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12月起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复核或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启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家,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招标确定。公司2024年报审计、年度专项审计费用等120万元(含税)、2024年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7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1年到2023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对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本次选聘采用招标方式,最终评定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一中标人,公司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的书面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单独说明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7日。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江绵

  (2)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3)电子邮箱:greatoo-dm@greatoo.com

  (4)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1”,投票简称为“巨轮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