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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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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总经理辞去职务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怀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去职务暨聘任总经理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纪金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去职务报告,纪金树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纪金树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下属子公司其他职务。纪金树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纪金树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纪冠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总经理纪冠丞先生简历

  纪冠丞先生,1992年10月生,中国台湾籍,大学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6月至2020年8月就职于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冠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纪冠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纪金树先生为父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7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2,256.88万元+银行利息收入686.43万元,共计2,943.31万元以及上述账户理财资金到账后的本金、利息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金融单位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364.66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2:“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00.08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47.55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4:“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291.38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除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已建成。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注:剩余募集资金包括“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金2,256.88万元和募集资金账户净利息686.43万元。

  二、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为“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 2024年11月30日,“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979.37万元,并建成功能性气凝胶一期项目,产能为3000立方;剩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本金2,256.88万元及利息686.43万元,共计2,943.3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原因

  公司终止该项目实施的主要原因系:近几年来,气凝胶行业需求量及产能同步迅速扩张。截至目前,行业产销基本平衡,下游应用市场未来将逐步向精细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公司气凝胶一期项目已建成,结合目前公司客户及市场开拓进度,并通过全面分析和判断,现有产能足以满足公司下游市场开拓进度和现有客户需求。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评估,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提前终止,并先行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待气凝胶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后,再使用自有资金进一步针对下游应用市场扩建气凝胶项目。

  综上,公司终止“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施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2,943.31万元以及上述账户理财资金到账后的本金、利息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并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前市场环境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宏柏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

  故保荐人对宏柏新材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8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74.77万元+银行利息收入155.04万元,共计529.81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鉴于项目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金融单位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 364.66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2:“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00.08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47.55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4:“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291.38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对该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948.83万元,主要建设集科研成果展示中心、测试中心、专题实验室、创宝平台等功能分区于一体的新材料应用中心,并购置大型检验、检测、分析测试设备以及应用开发试验机器,搭建面向社会工程人员的“技术创新创宝平台”,构建公司综合性的产学研平台。

  截至 2024年11月30日,“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74.0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74.77万元,银行利息收入155.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后产生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在实际转出补流日期前,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审议情况及保荐人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使用状态,可以结项,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9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乐平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楼,电话:0798-680605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捷;

  联系电话:0798-6806051;

  传真号码:0798-6811395;

  电子邮箱:hpxc@hungpai.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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