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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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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7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4年8月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6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倪云清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利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致同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关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不高于上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6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4年12月0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亿兵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拟租赁房屋租金低于周边同等条件的房屋,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充分发挥了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审核认可意见,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充分发挥了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十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及房屋租赁相关交易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表1  2024年度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执行情况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公司(包括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房屋租赁等关联事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不含与关联人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表2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企业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陈锡明

  注册资本:1,87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计量器具、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住宿、餐饮、娱乐(限分支机构);销售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工程建设、试验服务等

  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产业是以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和销售、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为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拥有较高的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为保证公司医疗器械产品的稳定性及医疗工程的高质量交付,公司将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分单位发生元器件采购及委托加工业务。公司军工电子产业的市场客户对产品配套的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公司需要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分单位发生外协、外购业务。公司公共安全产业涵盖多个分系统,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公司主要从事系统顶层的总体设计与实施,各分、子系统和相关设备主要通过协作与配套方式进行。公司将依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工特点和系统配套优势,通过市场化的综合比较,选择部分定制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有保障、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作为分系统配套单位。

  预计2025年,公司将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相关单位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发生不超过2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采购业务。

  (二)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产业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峰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医科)。公司以医疗器械产品、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为一体的医疗器械供应方,为用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医疗分公司借助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协同优势,拓展系统内业务市场渠道。公司军工电子产业包括全资子公司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朝阳电源)、控股子公司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柏克)和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威)。公司主要是凭借自身研发和产品优势承担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红外热成像组合、电源组合、电源系统等产品的研制和生产任务。公司公共安全产业板块包括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主要从事安保科技系统集成及核心软件平台研发等业务。长峰科技借助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协同优势、市场影响及相关单位的业务渠道和销售网络,加快拓展边海防、公安政法、信创、应急、大型活动安保等公共安全领域项目建设的市场份额。

  预计2025年,公司将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单位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销售业务。

  (三)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相关服务

  公司及下属长峰科技、长峰医科目前日常性生产、经营、办公所需的工作场地系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租赁而来,由此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燃气动力、水电等相关服务费用均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提供,能够避免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部分风险。

  2025年,公司将接受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相关服务等,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万元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利用关联人的销售网络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了业务市场占有率,缩短了产品配套时间,减小了分、子系统配套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中信建投对航天长峰2025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7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关联法人关系,与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合作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预计2025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含计提的存款利息)60,515.71万元,贷款余额0元。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审核认可意见,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489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截至2024年11月30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9,755,143.88万元,发放贷款余额2,758,229.46万元,存放同业6,902,083.03万元;2024年1-11月营业总收入为200,583.57万元,净利润为106,717.46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步发展(未经审计)。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为我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5年度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服务等,我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存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

  2.贷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结算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自行承担。

  4.其他各项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双方约定: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自主、自由地选择乙方已开办的存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2.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自行承担。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5.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在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费用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原则下,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防控资金风险。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中信建投对公司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7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又名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航天二院”)签订《协议书》,向航天二院租赁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7号二街坊新建211号宿舍楼生活用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1257.49 平方米,含税租金22,197,117.30元,租赁期限20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航天长峰计划于2025年1月与航天二院签订《协议书》,向航天二院租赁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7号二街坊新建211号宿舍楼生活用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1257.49 平方米,含税租金22,197,117.30元,租赁期限20年,自房屋实际交付给航天长峰之日起计算。

  由于航天二院系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航天长峰与航天二院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是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持有航天长峰股权比例为30.13%。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0号

  3.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4.法定代表人:宋晓明

  5.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为:主要以科研、开发、试验、试制、生产为一体,以电子、光学、机械、声学专业为基础,以系统工程和自动控制为主导,以飞行器、雷达、计算机、精密机械、无线电测量、仿真技术、目标环境与特性为特点,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和整体优势的综合性研究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向航天二院承租的房屋系航天二院新建公寓楼,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闲置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合同甲方为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合同乙方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及用途

  (1)甲方出租房屋是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7号二街坊211号楼的生活用房(下称“该房屋”或“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1257.49 平方米。

  (2)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员工宿舍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3.交易价格及支付

  (1)合同年租金:¥ 22,197,117.30元,其中税额:¥ 4,592,257.31元,增值税适用税率:9% 。

  (2)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乙方首次支付租金是采用一次性全额支付方式,合同到期后,如无征用、拆迁的政策性要求,甲方持续优惠出租给乙方。首次支付租金应于本协议签署一个月内。

  (3)如实际交付时,因房屋面积发生变化导致租金变化,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因建设成本等发生变化导致房租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年,自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租期届满,如甲方房屋可继续租赁,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

  5.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租赁房屋损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还剩余租期相应租金外,无须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3)租赁期内,因规划、拆迁、甲方上属单位要求收回房屋等原因,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根据相关腾退政策给予乙方补偿等。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满足公司经营活动中内部职工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同时为人才引进提供安居保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拟租赁房屋租金低于周边同等条件的房屋,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符合“定价公允”的要求,有利于公司以较为优惠的价格租赁到长期稳定、条件良好的居住场所。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原诚、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交易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三)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6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4年12月0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原诚、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原诚、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原诚、陈广才、何建平、邱旭阳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现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肖海潮,委员:王本哲、惠汝太、苏子华、陈广才、何建平、邱旭阳、原诚

  2、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惠汝太,委员:王宗玉、王本哲、邱旭阳、原诚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王本哲,委员:王宗玉、惠汝太、陈广才、何建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航天长峰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职责、职权范围,促进公司规范、高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航天长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其他配套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事项清单》和《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附件:《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实施更新完善。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4)。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7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2: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3: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3: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 御技术研究院、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真技术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 院二〇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〇六所。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

  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

  4、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一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登记方式:

  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

  信函以2024年12月27日下午17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 142 信箱 41 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雷明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 68389555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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