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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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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67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7,843股,占总股本0.0059%。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后,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具体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

  200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2月5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情况

  ■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不存在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97,843股,占总股本的0.0059%。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截至2024年11月13日)        单位:股

  ■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

  注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78,084股,系2004年经法院判决受让公司原股东--海口强仕毛纺服装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61,152股,2007年公司实施10股转增6股后,股份增至97,843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偿还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19,759股。扣除偿还垫付对价的股份后,其持有海马汽车股份为78,084股。

  注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19,759股,系公司股改时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股改对价,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用股份偿还的方式偿还了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2.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否

  八、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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