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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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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6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孔庆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6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孔庆昆先生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3721%。

  近日,公司收到孔庆昆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孔庆昆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庆昆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情况

  (一)孔庆昆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孔庆昆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孔庆昆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三)孔庆昆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孔庆昆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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