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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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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于2023年4月11日成立。《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基金管理人注册并成立追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变更为该ETF的联接基金。该联接基金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该联接基金具体投资范围及比例等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确定。以上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公司旗下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光伏E”,扩位证券简称“光伏ETF易方达”,基金代码“562970”)已于2024年10月30日成立,并于2024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2月17日起,将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变更为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并根据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等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变更为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当日,基金份额简称调整如下:

  1.原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简称“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A”变更为“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A”,基金代码“017646”不变。

  2.原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C类基金份额简称“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C”变更为“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C”,基金代码“017647”不变。

  前述调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二、修订后的《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自2024年12月17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系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联接基金而作出,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的实际运作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上同时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相应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3.变更生效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及赎回费率保持不变,同时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照常办理。对于本次变更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基金份额,变更后,其原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计入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自原《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23年4月11日)起持有不少于3年,持有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前述基金份额变更后的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基金份额。另外,原《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23年4月11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5.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变更为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ETF联接发起式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前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前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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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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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公司聘任张璐涵为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弘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聘任罗川为易方达悦丰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附简历:

  张璐涵女士,经济学硕士,具有4年证券从业经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曾任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

  罗川先生,经济学硕士,具有7年证券从业经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员。曾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161129,场内简称:原油LO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12月6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843元,截至2024年12月1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35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已于2020年3月25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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