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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瑞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林武星先生、亓峰先生、赵合喜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12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任晓霞女士、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12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独立核算,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任晓霞女士、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12月 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遵循独立核算,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樊勇先生、亓峰先生、赵合喜先生、赵桂林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10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12万元/年(含税),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在2024年12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对与关联方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及其下属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单位(除国网数科及其下属单位外,下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及其下属单位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因国家电网推进省管产业单位并账并表重点工作,将国网省管产业单位纳入国网系统内单位,原来不属于公司关联方的国网省管产业单位成为公司关联方,导致公司与以上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可能超过预计金额,因此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1)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任晓霞女士、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秦秀芬女士等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调整前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张智刚;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成立时间:2003年5月13日;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股东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总资产55,442.77亿元,净资产25,409.02亿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38,648.92亿元,净利润704.88亿元。

  (2)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8号;法定代表人:孙涛;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成立时间:2016年1月1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网数科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东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网数科总资产190.95亿元,净资产92.22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4.15亿元,净利润6.37亿元。

  (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法定代表人:唐坚;注册资本:1,783,561.9082万元;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电电力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电电力总资产4,578.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7.62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809.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9亿元。

  经查询,国家电网、国网数科与国电电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网数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3.2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国家电网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国电电力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

  国家电网、国网数科与国电电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单位均为公司电力行业客户,多年以来公司与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形成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业务的惯例确定。公司和关联方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无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一直深耕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力行业企业管理信息化的主要供应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的领先地位,有助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独立核算,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及其下属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单位(除国网数科及其下属单位外,下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及其下属单位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预计202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10,400万元,2024年1-11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3,285.16万元。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确定是基于公司历史交易情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1)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任晓霞女士、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秦秀芬女士等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关于接受关联人房产租赁服务,以往年度均统一包含在“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的预计额度中,为进一步细化关联交易类别,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从2025年开始单列“接受关联人房产租赁服务”类别。

  3.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张智刚;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成立时间:2003年5月13日;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股东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总资产55,442.77亿元,净资产25,409.02亿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38,648.92亿元,净利润704.88亿元。

  (2)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8号;法定代表人:孙涛;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成立时间:2016年1月1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网数科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东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网数科总资产190.95亿元,净资产92.22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4.15亿元,净利润6.37亿元。

  (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法定代表人:唐坚;注册资本:1,783,561.9082万元;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电电力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电电力总资产4,578.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7.62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809.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9亿元。

  经查询,国家电网、国网数科与国电电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网数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3.2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国家电网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国电电力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

  国家电网、国网数科与国电电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单位均为公司电力行业客户,多年以来公司与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形成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业务的惯例确定。公司和关联方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无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一直深耕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力行业企业管理信息化的主要供应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的领先地位,将有助于增厚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独立核算,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3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助总额不超过8,800万元,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每笔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50个基点收取资金使用费。采用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利率分别计算。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财务资助存在到期不能归还的风险,但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业务需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东数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远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数远科技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向数远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数远科技短期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1.额度:向数远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8,8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具体金额根据数远科技的资金状况及实际需求确定,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向数远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额度包括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总额8,800万元之内。

  2.期限:1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算;每笔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3.资金使用费:公司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50个基点收取资金使用费。采用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利率分别计算。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率调整,借款利率随之调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4.用途及担保情况: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用于补充控股子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没有设定担保措施。

  5.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数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秦秀芬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3栋02层01、07、08单位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股权结构

  ■

  3.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

  4.资信情况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数远科技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数远科技47%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数远科技10%的股权,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数远科技43%的股权。数远科技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6.公司对被资助对象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前,公司已向数远科技提供2,500万元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方:广东数远科技有限公司

  3.财务资助用途:本次出借方向借款方提供财务资助的用途为补充借款方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4.财务资助金额:对数远科技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8,800万元,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实际资助具体金额根据公司及数远科技的资金状况确定。借款方对于出借方的借款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5.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签订财务资助合同有效,每笔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资金使用费:借款利率参照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50个基点确定。采用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利率分别计算。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率调整,借款利率随之调整。资金使用费支付方式为按季度结息并支付。

  7.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因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至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处理。

  公司与数远科技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存在的风险、风控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数远科技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为了尽快补充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没有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另外,国有四大银行官网目前一年期存款的利率为1.10%,本次财务资助能增加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提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将补充数远科技短期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有利于提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数远科技的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同时为了尽快补充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所以没有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4,44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均已经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4.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秦秀芬女士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6298628

  联系人:周海霞、刘多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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