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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8月12日、11月14日以及12月9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及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11月15日、12月10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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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单位)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个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4年12月24日9: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7410500 87410501
邮箱:yuef600768@163.com
联系人:魏会兵 岳峰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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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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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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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4-04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拓展及转型发展的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充分了解、综合评估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请浙江科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前任会计师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浙江科信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的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827号0649幢201-220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罗国芳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从业人员总数162人,其中合伙人18人,注册会计师71人。截止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5,770万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3,4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0万元。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3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建筑业及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36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653.68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晶晶,现任浙江科信合伙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尤晨帆,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本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贤斌,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浙江科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浙江科信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人民币65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55万增加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保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拓展及转型发展的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充分了解、综合评估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请浙江科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和浙江科信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浙江科信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浙江科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配备的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认为该事务所能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浙江科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浙江科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于2024年12月9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宋令吉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宋令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宋令吉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魏杰女士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魏杰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魏杰女士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令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宋令吉:男,1981年3月出生,研究生。历任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行长、华夏银行宁波海曙支行行长,浙江环益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杰:女,1968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2012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