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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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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孙浩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文笑梨女士、陈伟强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股东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两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文笑梨,女,汉族,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供销运输总公司财务处干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财务部干部;北京鑫泉科贸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调研员、资产管理处处长;金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监督追责办公室)副主任、审计中心主任(副主任级),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文笑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文笑梨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文笑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文笑梨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文笑梨女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伟强,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部干部;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资产管理部副经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部创新建设处副处长、企业发展部(采购管理部、派出董事监事办公室)企业改革处(产权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采购管理部、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伟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伟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伟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陈伟强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宇先生、蒋雷先生、高顺清先生、马引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表决。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志华先生、孙浩先生、周向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把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表决。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蒋雷、高顺清、马引代4人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2024年度预计调减关联交易总金额9,4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4.24亿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出租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蒋雷、高顺清、马引代4人回避表决)。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房屋出租及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租赁总面积不超过28,587.32平方米,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586.10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房屋出租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查意见;

  3.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1.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宇,男,汉族,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第三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首届财政部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高端班(三年期)学员。历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干部;预算管理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主任。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刘宇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雷,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项目部技术员、总工程师、信息部副主任、信息部主任、新疆分公司副经理、十五冶非洲建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蒋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蒋雷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蒋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雷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顺清,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干部、党委宣传部副处长、院团委书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政治工作部(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中色建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企业专职董事(监事),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部董事召集人,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顺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顺清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顺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高顺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高顺清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引代,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鑫资产评估事务所干部;鑫诚建设监理公司干部;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咨询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马引代先生持有公司203,300股,均为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马引代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引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马引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马引代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志华,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专家(2000),2018年为财政部会计名家。历任湖南国营大通湖农场教师,湘西自治州商业学校教师,北京商学院副教授、教授、副校长。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非上市公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谢志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谢志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谢志华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浩,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昆仑工程公司助理工程师,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孙浩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孙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孙浩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向阳,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ISE、TMS与ACS会员,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无机盐学科学术带头人,《化学工程与技术》编委。历任轻金属及工业电化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南大学有色冶金系系主任;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多门学科责任教授、学科带头人。现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非上市公司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向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周向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向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周向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周向阳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

  5.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提案如下:

  ■

  2.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和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3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房屋出租等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中:上述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监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高虎威

  电子邮箱:gaohuwei@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222

  传    真:010-84427222

  4.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为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同意票数”栏内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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