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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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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为保障基金稳定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2月4日起恢复办理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次变更系基于实际业务并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基础设施基金审计业务相关资质,本次变更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本次变更已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报基金托管人。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次大会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基金实际情况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安排见届时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附件一:《关于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更换评估机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更换评估机构的原因和依据、更换时间

  本基金评估机构,即对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机构。就本基金以初始募集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而言,评估机构为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十一条“评估机构为同一只基础设施基金提供评估服务不得连续超过3年”的规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及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存续期评估机构进行了严格选聘,依据评估机构的专业资质、独立性、历史同类项目经验等要素,在履行了适当的内部程序后,决定将本基金评估机构更换为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及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日签署了《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自同日起被聘请为本基金存续期评估机构,对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情况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事项已根据基金管理人及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适当审批。

  四、新任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座B单元19层190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座B单元19层1905

  法定代表人:王卓

  联系人:况小双

  电话:13585148523

  传真:0755-82548116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不涉及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方法的改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七、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交易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2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次大会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除非投票人已不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授权委托人已不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本基金已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4年12月3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本公告发布日(2024年12月4日)上午10:30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四、备查文件

  (一)附件一:《关于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附件二:《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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