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12月2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汇顶科技(代码:60316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嘉实致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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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嘉实致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61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261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2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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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关于新增嘉实全球价值股票
(QDII)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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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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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