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还要“算大账”,考核评价以功能作用发挥为核心,兼顾效益回报等要素,不以单纯追求财务回报为目标。
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根据投资策略合理确定风险容忍度,设置容错率,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基金,可设置较高容错率。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更加关注基金投资组合整体而非单个项目、关注功能作用和战略价值而非短期财务盈亏、关注未来长期发展趋势而非当前阶段性问题。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尽职合规免予问责机制。符合基金功能定位和投资策略的项目出现投资失败、未达预期或者探索性失误,相关人员依法合规、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可按照规定不予、免予问责。
此外,遵循基金市场运作规律,既突出“放得活”,又体现“管得住”。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对于早期项目,可以适当简化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程序,授权投资团队在一定投资额度内自主决策。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建立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实现投资团队与基金深度绑定,与出资人共进退。
周丽莎认为,通过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创业投资与创新项目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资本与项目的匹配效率。同时,这也为中央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选择,有助于其实现多元化投资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