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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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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产品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签署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自2024年12月3日起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新增销售基金: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avicfund.cn

  客服电话:400-666-2186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的公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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