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基金”)的《关于减持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告知函》,本次减持后,国华基金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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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国华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