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9.10万元。
本次调整及增加的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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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兴化榆神化工系公司关联方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筹建化工项目需要,于2024年8月23日在榆林市设立,现兴化榆神化工基于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兴化榆神化工拟向榆神能化租赁办公场地及员工宿舍,本次租赁期间为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总交易金额不超过196.33万元(含增值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榆神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延,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南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兴化榆神化工设立于2024年8月23日,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尚未完成出资实缴,故暂无财务数据。兴化榆神化工系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兴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兴化集团净资产为172,072.92万元(未经审计),本次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196.33万元,预计兴化榆神化工履行本次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无实质性障碍。
2、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沙春枝,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1号延长石油科研中心28、29层及裙楼5层23室。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893,533.51万元,净资产为611,407.97万元,营业收入为27,532.71万元,净利润17,102.62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1、兴化榆神化工有限公司系兴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兴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延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并直接持有兴化股份17.43%的股权。
2、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兴化榆神化工、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兴化榆神化工、财务公司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兴化榆神化工、财务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与关联方兴化榆神化工、财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榆神能化与关联方兴化榆神化工、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与关联方兴化榆神化工、财务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拟向兴化榆神化工出租其现有的部分闲置办公场地及宿舍,以解决兴化榆神化工相关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求。同时,本次房屋租赁有利于榆神能化盘活当前闲置房屋资产,实现创收创利。本次租赁期间为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总交易金额不超过196.33万元(含增值税)。
2、公司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在预计2024年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时,预计发生借款费用总额为685万元,为原存续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进入2024年,受生产运行波动及装置大检修影响,为满足正常的生产运营需要,缓解经营压力和资金压力,榆神能化分别于2024年6月和7月在财务公司办理了5,500元万和7,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共计1.3亿元,预计全年利息费用174万元。公司在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时,未能预见到上述偶发性因素,原预计的借款利息金额不足,需进行调整,
上述关联交易是系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且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议审议意见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增加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意见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杨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杨磊女士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杨磊女士将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在监事会成员中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磊,女,汉族,中国国籍,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兴化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兴化化工工会办公室主任。
杨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宝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马军强先生和党斌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第1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军强,男,汉族,中国国籍,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兼机关党总支部书记,化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现任陕西华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兴化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斌武,男,汉族,中国国籍,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公司律师、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副高级职称。历任兴化集团法律顾问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兴化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相关人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兴化集团的任职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樊洺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韩磊先生、薛宏伟先生、石磊先生、郭尊礼先生、曹杰先生、王彦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徐黄风林先生、刘希章先生任妙良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联方董事樊洺僖先生、石磊先生、席永生先生、罗开放先生、王颖先生、张岁利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4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及增加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联方董事樊洺僖先生、石磊先生、席永生先生、罗开放先生、王颖先生、张岁利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4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及增加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刊登在2024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以上第1、2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签章件原件;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磊,男,汉族,中国国籍,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延安炼油厂催化车间技术员,延炼延安原油转运站副站长、团支部书记、站长,延炼采调公司副经理,延长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公铁路运输处副处长、延安管道运输处副处长,延长石油管道运输公司生产运行部副经理、经理、生产计划部经理,延长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延长集团生产经营部部长。现任延长石油榆煤化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兴化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石磊,男,汉族,中国国籍,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兴化集团生产部调度长、副部长,兴化集团合成车间主任,兴化股份副总经理,兴化化工副总经理。现任兴化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兴化股份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兴化化工董事、总经理,兴化新能源总经理。
郭尊礼,男,汉族,中国国籍,196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兴化集团生产部调度长(副处),甲胺车间主任,兼乙醇车间主任,榆林煤化公司党委委员,榆神能化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现任兴化集团党委委员,榆神能化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薛宏伟,男,汉族,中国国籍,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兴化集团水汽车间副主任、主任,兴化集团生产部部长、生产计划部部长,兴化集团安全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兴化集团党委委员。
曹杰,男,汉族,中国国籍,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中级内训师、国家高级职业经理人、国际注册咨询管理师,CMO(营销总监)。历任兴化集团668分厂操作工、技术员、工段长,兴化集团文化发展公司经理,兴化集团后勤管理中心副主任,兴化化工储运车间主任,兴化化工碱厂厂长,兴化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兴化经营部副部长,兴化集团销售部部长,兴福肥业执行董事,兴化公司营销中心经理。现任兴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彦峰,男,汉族,中国国籍,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历任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助理,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陕西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财务中心主任,陕西省石化院财务处副处长、财务资产部经理,陕化院财务资产部经理、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现任兴化集团总会计师。
以上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相关人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兴化集团的任职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风林,男,汉族,中国国籍,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西安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反应工艺过程优化节能、催化裂化工艺优化研究、炼油化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研究工作,在石油天然气化工领域的化学反应、分离及相互耦合等方面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现任西安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兴化股份独立董事。
刘希章,男,汉族,中国国籍,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长期致力于中国金融制度与理论问题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民间金融与民营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现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兴化股份独立董事。
任妙良,女,汉族,中国国籍,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历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副处长、处长,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陕西煜程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陕西睿怡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摩尔股份独立董事,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并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希章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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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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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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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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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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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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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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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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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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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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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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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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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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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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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