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79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邮件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及需要、公司战略定位和相应的业务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80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81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TCL中环”)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事项。
2023年5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8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6月12日,深交所出具《关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96号),2023年8月4日,深交所出具《关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32号),2023年9月27日,深交所出具《关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54号)。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上述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等进行调整。
2024年6月25日,深交所出具《关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21号),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及需要、公司战略定位和相应的业务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募投项目中太阳能电池相关项目暂不推进。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并向深交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全球光伏终端装机保持上升态势,但前期各制造环节产能集中释放,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全球光伏产业仍处周期底部,行业整合和企业优胜弱汰或将加速。公司继续优化产能和产品结构,完善海外业务布局,积极推进组织变革、业务变革、管理优化等相关工作,以相对竞争力穿越行业周期;同时,公司将基于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竞争格局研判,推动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与产业链伙伴构建全新合作关系,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基于此,并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82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
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中环”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秦世龙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秦世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秦世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的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COO兼CFO张长旭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秦世龙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卓越高效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秦世龙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