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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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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ONG Ges.m.b.H(奥地利)、Strong France SARL(法国)、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Strong Scandinavia A/S(丹麦)、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土耳其)(以下简称“STRONG”)六家公司共计使用10,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1,125,8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66,800万元)。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当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等事项,并及时披露。

  二、被担保企业的情况

  (一)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华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2月2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创维科技工业园模具厂2层、3层、4层及元件厂一层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业务范围: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开发、生产经营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半导体固态照明器件及产品。增加:研发、生产经营移动通信手机、移动通信网络设备(仅限仲恺分公司生产)。增加: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及销售。(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宝成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5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创维科技工业园显示厂七层、八层

  认缴资本总额:人民币14,000万元

  业务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电子元件的软、硬件技术开发。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生产经营汽车电子类产品,包括车载液晶显示器、车载DVD。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其100%股权。

  汽车智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恩利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1年04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4楼(仅作办公)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2,703.411353万元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开发、研究、经营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含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研发、销售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及服务;软件研发、销售及服务;集成电路研发、销售及服务;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的研发和销售;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研发、销售;汽车电子类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生产);智能系统技术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数码、视听产品的设计、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智能应急广播设备及系统、教育设备及系统、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的技术开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化活动策划;生活用品和日用品的销售;经营货物进出口;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玩具、灯具、礼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液晶监视器、大屏幕液晶拼接系统、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存储及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室内外LED显示系统、智能会议屏、投影、电子白板、智能安防、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办公系统及终端、智能音箱、智能门及智能锁、摄像头、门磁、烟感、智能开关插座及网络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含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生产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及服务;软件生产;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的生产;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生产;电子、数码、视听产品的生产;智能应急广播设备及系统、教育设备及系统、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的生产、工程承包;机动车停放服务;生产液晶监视器、大屏幕液晶拼接系统、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存储及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室内外LED显示系统、智能会议屏、投影、电子白板、智能安防、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办公系统及终端、智能音箱、智能门及智能锁、摄像头、门磁、烟感、智能开关插座及网络产品。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深圳创维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赫旋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4月1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松白路创维数字大厦公寓楼105

  认缴资本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业务范围: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创维储能66%股权。

  本次担保事项其余股东将提供同比例的反担保,其中,滁州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恩利先生为共同投资方深圳汇明创兴储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滁州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汇明创兴储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他股东深圳市鹏腾储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明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创维储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五)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04月20日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南华路80号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业务范围:从事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教育设备及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电信终端设备、通信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汽车电子设备及仪器仪表、安防设备、智能家庭消费设备、移动终端设备、液晶监视器、液晶显示器件、智能家庭网关、智能家居电器、集成电路、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系统技术研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其100%股权。

  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六)惠州创维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通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09月02日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南华路80号厂房

  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液晶器件持有其100%股权。

  惠州创维智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七)遂宁创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元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03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台商工业园内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业务范围: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移动通信手机、移动通讯网络设备及机顶盒等电子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遂宁创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八)Strong Ges.m.b.H.(奥地利)

  授权代表/董事:Martin Kogler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04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Teinfaltstra?e 8/41010 Wien, Austria.

  注册资本总额:100万欧元

  业务范围:分销数字电视系列接收设备、电视及相关电子产品,基于STRONG集团持有产品专利和商标的许可,由各STRONG子公司销售给予运营商、批发客户商或零售渠道商。

  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Ges.m.b.H.(奥地利)100%股权。

  Strong Ges.m.b.H.(奥地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九)Strong France SARL(法国)

  授权代表/董事:Olivier Bonnafoux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05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54 rue de Billancourt, F-92100 Boulogne, France

  注册资本总额:100万欧元

  业务范围:视听电子设备的营销和分销

  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France SARL(法国)100%股权。

  Strong France SARL(法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

  授权代表/董事:Martin Kogler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Von-Werth-Str. 1, 50670 Cologne, Germany

  注册资本总额:2.5万欧元

  业务范围:消费电子设备的交易和分销

  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100%股权。

  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一)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

  授权代表/董事:谭广平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10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Vicenza(VI) StradaMarosticana 6 Cap 36100

  注册资本总额:1万欧元

  业务范围:消费电子设备的交易和分销

  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100%股权。

  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二)Strong ScandinaviaA/S(丹麦)

  授权代表/董事:Kenn Jensen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11.17

  注册地址:Jellingvej 26

  注册资本总额:500,000.00 DKK

  业务范围:营销、销售卫星/电视及相关设备,以及数据和电信设备的销售和服务。

  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ScandinaviaA/S(丹麦)100%股权。

  Strong ScandinaviaA/S(丹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三)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土耳其)

  授权代表/董事:黄会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24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BATTALGAZI MAH. BASRA CAD. NEXT NEXT STAR NO: 10-14 IC KAPI NO: 1 SULTANBEYL/ISTANBUL

  注册资本总额:13,900,000TL(约3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电子器件及零部件的批发贸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土耳其)100%股权。

  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土耳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四)Caldero Holdings Limited(英国子公司)

  授权代表/董事:BRIGGS Christopher William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Concordia Works, 30 Sovereign Street, Leeds, West Yorkshire, LS1 4BA

  注册资本总额:79 GBP

  业务范围:生产分销数字电视系列接收设备、电视及相关电子产品;技术咨询服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其100%股权。

  Caldero Holdings Limited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十五)SKW Digital Technology MX, S. de R.L. de C.V.(墨西哥子公司)

  授权代表/董事:LU CHANGGUI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219,Floor 12, Str.LAGO ZURICH, AMPLIACION GRANADA, MIGUEL HIDALGO,DISTRITO FEDERAL

  注册资本总额:MXN 1700000

  业务范围:消费电子设备的交易和分销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其100%股权。

  SKW Digital Technology MX, S. de R.L. de C.V.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创维液晶器件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创维智显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创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STRONG Ges.m.b.H(奥地利)、Strong France SARL(法国)、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Strong Scandinavia A/S(丹麦)、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土耳其)、Caldero Holdings Limited、SKW Digital Technology MX, S. de R.L. de C.V)(墨西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总额度包括已发生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金额和新增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在总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或金融机构、原材料的供应商核准、租赁房屋的相关子公司具体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担保额度中,深圳创维数字为汽车智能向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产品授信提供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明细金额和期限等,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为保证担保事项的顺利实施,上述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定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担保决策,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为控制担保风险上述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事项需逐一履行并提供等金额及等期限的反担保,并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要求该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

  4、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调整及新增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且以上被担保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时,以上子公司均提供等额等期限的反担保。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92,311.26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Strong Ges.m.b.H(德国)为子公司提供全部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25,8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79%(按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36,787.56万元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4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及任一交易日持有最高合约价值金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有效降低财务费用,规避汇率风险,增加汇兑收益,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不做外汇及衍生品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持有最高合约价值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4、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6、回款预测风险:经营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制订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财务部作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主管机构,并设置了相应的专业岗位,由财务总监牵头负责该业务。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严格按制度有效的执行。参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

  3、严格控制外汇远期交易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经营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

  4、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董事会提出具体的风险控制要求,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等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财务会计核算和披露。

  四、审议程序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5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不影响公司净利润,主要影响为:调增2024年1-9月营业成本3,618.89万元,相应调减2024年1-9月销售费用3,618.89万元;调增2023年营业成本4,610.20万元,相应调减2023年销售费用4,610.2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5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7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郑中设计、瑞和股份、三态股份、太辰光、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继峰股份、豪美新材、广钢气体、东岳硅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95.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31.8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0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经双方沟通确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95.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31.80万元,两项费用合计含税127.20万元。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规定,拟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对《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评判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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