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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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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刘会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7人,代表股份974,924,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8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1人,代表股份618,999,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6人,代表股份355,924,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32%。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山推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曲洪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74,178,303.33元,母公司的净利润644,664,960.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98,063,588.18元,扣除本期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225,049,111.80元,2024年9月末未分配利润为3,317,679,436.74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战略,并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前三季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500,327,4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45,009,822.3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关联股东张民、李士振合计所持601,81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5、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及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6、关于拟收购山重建机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关联股东张民、李士振合计所持601,81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项瑾、张书怡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山推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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